中钢国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731,407,8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98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98,002,0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65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3,405,7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2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3,405,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2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33,405,7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285%。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31,383,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81,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31,383,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81,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383,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81,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31,383,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81,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383,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81,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
提案6.00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31,392,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9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1%;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7.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383,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81,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3%;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
提案8.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392,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9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551%;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9.00 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324,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6%;反对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22,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4%;反对8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四军、王秀淼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