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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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峡 王天翼 韩国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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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良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