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直接控股股东变更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股份”)、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资产”)拟将合计持有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国际”)698,001,90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66%)无偿划转给中钢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资本”)。
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将由中钢集团变更为中钢资本,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中钢集团通知,中钢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中钢股份、中钢资产与中钢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中钢资本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拟将合计持有的中钢国际698,001,905股股份(占中钢国际股份总数的48.66%)无偿划转给中钢资本。2024年10月8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关于中钢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持中钢国际股权和中钢天源股权划转至中钢资本的批复》(宝武字〔2024〕376号),同意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82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无偿划转系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将由中钢集团变更为中钢资本,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直接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72),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摘要》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24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收购报告书》、《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30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完成国资委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并取得统一编号的备案表;划转各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事务部申请办理合规性确认相关手续,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