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董事会十二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30  兰州黄河(000929)公司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 “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4:30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杨世江董事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世江董事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

(1)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世江、呼星、毛宏、周一虹、刘志军,其中周一虹、刘志军为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一致选举杨世江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世江、周一虹、李孔攀,其中周一虹、李孔攀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选举李孔攀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毛宏、周一虹、刘志军,其中周一虹、刘志军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选举刘志军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世江、周一虹、刘志军,其中周一虹、刘志军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选举周一虹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呼星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继续聘任毛宏先生担任行政和人力资源总监,继续聘任高连山先生担任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继续聘任呼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刘迎枝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人员的简历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32)。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