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监事会十二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 “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4:30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钱梅花监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钱梅花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钱梅花女士简历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32)。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