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查股网  2024-04-18  兰州黄河(000929)公司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一虹、刘志军和李孔攀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意见如下:

根据独立董事周一虹、刘志军和李孔攀的任职经历、在公司的履职情况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