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持股5%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有本公司5%股份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9,288,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的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72,98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持有本公司股份9,288,3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方式、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湖南昱成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司法划转;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572,98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857,66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3,715,32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若本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前述减持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 年9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实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湖南昱成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湖南昱成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湖南昱成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情况等情形决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的相关规定。本公司
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湖南昱成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