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监事对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监事(签字):
钱梅花 何贵锁 杨泽富
齐金忠 郭永超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