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技: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7层5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殷建豪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7人,代表股份数1,054,488,9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549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1,035,233,2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5.51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19,255,7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0326%。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5人,代表股份19,255,7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032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51,027,1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7%;反对3,22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8%;弃权2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15,79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8%;反对3,22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8%;弃权2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51,033,0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3%;反对3,21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2%;弃权2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15,79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3%;反对3,21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2%;弃权2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51,865,4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2%;反对2,38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3%;弃权2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16,63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3%;反对2,38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3%;弃权2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51,865,4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2%;反对2,38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3%;弃权2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16,63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3%;反对2,38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3%;弃权2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51,865,4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2%;反对2,38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2%;弃权2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16,63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3%;反对2,38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2%;弃权2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52,128,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2%;反对2,36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16,89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2%;反对2,36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43,529,4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07%;反对10,880,1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18%;弃权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8,296,1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8%;反对10,880,1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8%;弃权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6,8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30%;反对2,42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52%;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16,8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30%;反对2,42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52%;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49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6,78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555%;反对2,45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79%;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16,78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555%;反对2,45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79%;弃权
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51,836,0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4%;反对2,41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0%;弃权2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16,6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45%;反对2,41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0%;弃权2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来春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52,002,1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2%;反对2,43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1%;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16,76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2%;反对2,43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1%;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