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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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62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3年7月3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齐商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与四环医药共同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将于近日到期,经与齐商银行协商,山东华素拟向该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仍由公司与四环医药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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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素和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及其分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拟分别以原值为3,599.58万元、2,329.47万元(不含税)的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为2,500万元、1,900万元,融资额度共计4,400万元,期限为3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为北京华素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北京华素共同为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融资租赁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必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同意。交易不存在诸如资产产权权属不清等重大法律障碍。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华素和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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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北京华素及其分公司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拟分别以原值为3,599.58万元、2,329.47万元(不含税)的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中关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为2,500万元、1,900万元,融资额度共计4,400万元,期限为3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为北京华素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北京华素共同为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北京华素及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22年度高管绩效工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兑现2022年度高管绩效工资的专项说明》于2023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该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其中,公司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2022年度绩效工资兑现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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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19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3日。
(五)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号鹏润大厦B座
层
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北京华素和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兑现2022年度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绩效工资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