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 1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11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3年10月19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日照银行申请3,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将于近日到期,经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协商,山东华素拟向该行申请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为1年,由山东华素以其名下的一项发明专利及七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为该笔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与山东中关村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山东鲁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专利权进行评估并出具山东鲁业资评(2023)字第00049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3
第 2 页
年8月31日的评估值为4,128万元人民币。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三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