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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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经审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史录文、毕克、董磊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