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磊)

查股网  2024-04-19  中 关 村(000931)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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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磊)本人董磊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通过积极、专业、独立的工作,以达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董磊先生,医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副院长。从事幼年型粒-单细胞白血病(JMML)、实体肿瘤GBM发生发展的分子机制和相关药物开发的研究。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北京市重点专题等8个项目。研究领域涉及磷酸酶的结构与活化、及其功能调控、白血病和实体肿瘤的发生、发展机理等。主要研究内容是基因突变导致血液肿瘤的致病机制,以及针对肿瘤靶向蛋白的药物的开发和治疗。构建个体化肿瘤的体外模型、并利用肿瘤类器官新手段探索肿瘤的精准治疗与药物筛选。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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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会议,基于对公司各方面的经营状况、重大事项情况充分掌握的基础上,本人保持与公司高管紧密沟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的核查与审议,最终以专业能力和自身经验作出表决意见。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反对、保留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情况
应参加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董磊15213000

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上述委员会工作中均按其实施细则履行相应责任,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参加 次数应参加次数参加 次数应参加次数参加 次数应参加次数参加 次数
董磊33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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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评价、利润分配、兑现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履行内、外部审计沟通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不定期审阅相关内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年报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的方式,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持续跟进公司年审进度,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就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再次进行沟通,对年审会计师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就会计师事务所针对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召开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议,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的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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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保障了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七)日常检查工作情况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现场了解和检查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多药业2023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向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能源、支付厂区服务费、租金总计20,975,781.14元。本人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久久泰和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下属公司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以150万元人民币购买北京金尊绿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家具及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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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本人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兑现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2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结合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2年岗位目标协议书》及相关规定,本人依据考核结果同意核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按规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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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董磊二O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