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再冻结到期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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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1证券简称:中关村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再冻结到期及
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186,113,207股,持股比例为
24.71%;国美控股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司法再冻结到期,前期被轮候冻结的股份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再冻结到期及轮候冻结生效的情况
(一)部分股份司法再冻结到期的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司法再冻结到期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司法再冻结起始日 | 司法再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再冻结执行人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6,302,129 | 8.76% | 2.16% | 2023-03-02 | 2026-03-01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注:上述股份司法再冻结期限届满,已解除冻结关系。
(二)部分股份轮候冻结生效的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被司法再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司法再冻结起始日 | 司法再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再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629,490 | 0.34% | 0.08% | 否 | 2026-03-02 | 2029-03-01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生效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8,052,589 | 4.33% | 1.07% | 否 | 2026-03-02 | 2029-03-01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生效 |
| 合计 | - | 8,682,079 | 4.67% | 1.15% | - | - | - | - | - |
注:上述股份由轮候冻结状态转为司法再冻结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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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一)截至2026年3月3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二)截至2026年3月3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50,880,735注 | 27.34% | 6.76%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000 | 6.64% | 2,825,381,451 | 5,650.76% | 375.15% |
| 合计 | 236,113,207 | 31.35% | 2,876,262,186 | 1,218.17% | 381.91% |
注:上述股份司法再冻结到期及轮候冻结生效导致国美控股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减少8,682,079股。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美控股所持部分股份司法再冻结到期及轮候冻结生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情况暂时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诉讼案件数量较多、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上述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动平仓、行使质权、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若出现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股)注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115,283,479 | 0 | 61.94% | 15.31%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000 | 6.64% | 50,000,000 | 17,540,167 | 100.00% | 6.64% |
| 合计 | 236,113,207 | 31.35% | 165,283,479 | 17,540,167 | 70.00% | 2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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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暂时无法获悉上述股份司法再冻结到期及轮候冻结生效的主要原因和诉讼涉及债务金额,公司将持续关注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