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华菱钢铁(000932)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罗伟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关于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通过对罗伟华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罗伟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赵俊武、肖海航、蒋艳辉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