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3  华菱钢铁(000932)公司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钢铁11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建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47人,代表股份4,357,317,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706%。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3,024,350,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76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42人,代表股份1,332,966,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马培骞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4,338,624,24818,693,0530股份数量1,315,413,79318,693,053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710%0.4290%0.0000%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8.5988%1.4012%0.0000%

2、关于预计2024年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3,023,210,455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1,181,028,815153,078,0310股份数量1,181,028,815153,078,031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8.5258%11.4742%0.0000%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8.5258%11.4742%0.0000%

3、关于子公司财务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湘潭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3,023,210,455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1,181,028,815153,078,0310股份数量1,181,028,815153,078,031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8.5258%11.4742%0.0000%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8.5258%11.4742%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乾坤、杨泓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