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4-03-30  华菱钢铁(000932)公司公告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超过4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所从业人员超过8,000人,其中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8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天健所综合排名位居内资所前列,综合实力雄厚,专业能力强,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按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向管理层提交了高质量的管理建议书。同时,天健所能及时解答公司各单位日常工作遇到的财务、内控与风控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独立、客观、实用的建议与方案。为有效降低沟通成本,减轻工作量,公司继续聘用天健所为公司 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280.9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省国资委对省属监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8月10日,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0月17日,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13日,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财报、2023年度财报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