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俊武先生、肖海航先生、蒋 艳辉女士、袁国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赵俊武先生、肖海航先生、蒋艳辉女士、袁国 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