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在保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8日前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均为亲自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4亿元(含1.1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行使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