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董事会第九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公司本部会议室,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5月12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视频出席,其余董事均为现场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结果,李宏伟先生、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与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秦永慧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宏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下同)。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推选,选举李炜先生、文献军先生、秦永慧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李炜先生为主任委员。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推选,选举谷秀娟女士、黄国良先生、徐学锋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谷秀娟女士为主任委员。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推选,选举徐学锋先生、秦永慧先生、崔建友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徐学锋先生为主任委员。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推选,选举黄国良先生、谷秀娟女士、李宏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黄国良先生为主任委员。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李宏伟先生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张文章先生为总经理,李元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元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张文章先生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常振先生、吴长伟先生、张敬军先生、刘京领先生、刘子成先生为副总经理,刘德学先生为总会计师,张敬军先生兼任总工程师,曹广远先生为安全监察与应急管理局局长(作为经理班子成员分管安全工作),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为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肖雷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肖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0日
附件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通讯地址 |
李元勋 | 董事会秘书 | 0370-6062466 | 0370-6062722 | Lyx5123@163.com | 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 |
肖 雷 | 证券事务代表 | 0370-6062933 | 0370-6062722 | shenhuogufen@163.com |
附件二: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李宏伟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神火铝电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华铝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公司下属铝业公司总会计师、煤业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董事长,兼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党委常务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兼任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宏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00股。
截至本公告日,李宏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李宏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李炜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政工师、高级企业文化师。曾任:神火集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办公室主任、政工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公司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现任:神火集团党委常务委员、书记、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李炜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李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崔建友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神火集团劳动人事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神火集团党委常务委员、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崔建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崔建友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崔建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张文章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下属葛店煤矿通讯安全监测站副站长、通风区常务副区长、副科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副科长、科长,公司下属葛店煤矿副总工程师,神火集团企管部副部长、部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神火集团党委委员,公司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张文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9,600股。截至本公告日,张文章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张文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常振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神火集团证券部副部长,公司组织部副部长、劳动人事部副部长,神火集团综合办公室主任、培训中心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公司下属铝电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常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2,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常振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常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刘德学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下属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公司下属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财务部长、总会计师,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现任:神火集团党委委员,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刘德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刘德学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刘德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吴长伟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经济师。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资本运营部部长,航天科工智慧产业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河南新田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法务部部长、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神火集团党委委员,公司副总经理、法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吴长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吴长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
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吴长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张敬军先生,196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下属新庄煤矿副科长、科长、矿长助理、副矿长、矿长,公司下属葛店煤矿矿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张敬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9,7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张敬军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敬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刘京领先生,197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曾任:公司下属新庄煤矿机电科副科长、科长、材料设备库主任,公司下属铝业公司炭素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总经理,公司下属新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京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9,6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刘京领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京领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刘子成先生,1971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下属葛店煤矿机电科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机电部总支委员会委员、书记、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煤业公司企管部部长、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商丘天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子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89,7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刘子成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商丘天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刘子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一)曹广远先生,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下属新庄煤矿生产科副科长、科长、安检科科长,公司下属梁北煤矿副矿长、矿长,公司下属泉店煤矿矿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安全监察与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局长;现任:公司安全监察与应急管理局局长(作为经理班子成员分管安全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曹广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9,700股。截至本公告日,曹广远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广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二)李元勋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硕士,高级经济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科长、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李元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8,100股。
截至本公告日,李元勋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元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三)肖雷先生,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公司下属煤业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董事会办公室副科长、科长;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肖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肖雷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肖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