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四川双马(000935)公司公告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1、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零元。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事项发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二、关于参与投资佰奥基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投资无锡佰奥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佰奥基私募基金”)的事项符合公司总体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前已征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审议本次投资佰奥基私募基金的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锦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佰奥基私募基金认缴出资1亿元,认缴价格为1元/出资额,定价公允,符合私募股权投资业界通行的方式,不存在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或非公允的情形,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过程及结果合法、有效,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交易必要且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立杰、许劲生、周立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