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9  四川双马(000935)公司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马”或“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收到了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赛克环”)的通知,其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即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和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人寿”)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事项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赛克环与中信金融资产签署了《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卖方)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关于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天津赛克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60,553,952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中信金融资产,转让价格为14.68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888,932,016元。

同日,天津赛克环与中融人寿签署了《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卖方)与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关于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天津赛克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51,919,170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中融人寿,转让价格为14.68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762,173,416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信金融资产和中融人寿未直接持有四川双马股份,但分别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天津赛克环31.72%、27.20%实缴出资份额,即分别通过天津赛克环间接持有四川双马60,553,952股股份(占四川双马总股本的7.93%,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四川双马总股本的7.96%)、51,919,170股股份(占四川双马总股本的6.8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四川双马总股本的6.82%)。

中信金融资产和中融人寿基于对四川双马发展前景的看好及长期价值的认可,以及其各自的内部管理要求,拟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将其通过天津赛克环间接持有的四川双马股份变更为其直接持有,实现直接高效地参与四川双马重大决策,以期更好地发挥股东价值、履行股东义务、行使股东权利,提升对四川双马的影响力,支持四川双马做强做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5)及交易各方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股份已于2024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后,相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46,03226.52%26.61%202,446,03226.52%26.61%
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133,952,76117.55%17.60%133,952,76117.55%17.60%
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90,877,02425.00%25.09%78,403,90210.27%10.30%
合计527,275,81769.07%69.30%414,802,69554.33%54.52%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00.00%0.00%60,553,9527.93%7.96%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00.00%0.00%51,919,1706.80%6.82%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0,553,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3%,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7.96%,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持有公司股份51,919,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6.82%,成为公司第五大股东。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