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将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互保事项,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与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的互保资料,认为所涉及的互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该互保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凯 孙涛 承军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