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关于理财产品部分赎回的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理财产品部分赎回的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63)。
近日,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部分赎回,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部分赎回情况
委托理财管理人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本次赎回日期 | 本次赎回本金(万元) | 本次收益(万元)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达证券睿达3号 | 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 | 2024.4.11 | 随时赎回 | 4.29% | 2024.9.24 | 10,000.00 | 195.21 |
上述委托理财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5)。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委托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二、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财达证券睿达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金额共计50,000万元,其中10,006.30万元已赎回;购买财达证券睿达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金额共计10,000万元,已全部赎回。目前,公司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39,993.70万元。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