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在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4月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7,19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成交金额为4,158.92万元人民币。
●本次权益变动后,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32.81%增加至33.0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触及1%的告知函》,知悉冀中能源集团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4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191,800股,增持比例触及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西大街191号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4月7日 | |||||||
股票简称 | 冀中能源 | 股票代码 | 000937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719.18 | 0.20 | ||||||
合 计 | 719.18 | 0.2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5,924.52 | 32.81 | 116,643.70 | 33.0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5,924.52 | 32.81 | 116,643.70 | 33.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自2024年11月29日起6个月内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4亿元人民币(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73)。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冀中能源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