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信息:监事会对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基于独立、专业的判断,我们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事项。
二、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之签字页)
胡兆信 聂新来
唐 绯 陈 烈
刘 伟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