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投资进展的议案》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鹭水务”)取得了部分银行固资贷款,经综合考虑该公司未来的财务需求,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拟对兴鹭水务减少投资3,000万元。兴鹭水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亿玖仟万元整变更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
(内容详见2023年6月27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的投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