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形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