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能源”),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项。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MA3XB8UU0B;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5、法定代表人:朱学新;
6、成立时间:2016年6月20日;
7、经营范围:经营对外供热及相应技术咨询服务;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日期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23,501,822.52 | 19,606,106.35 |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 | 5,896,795.48 | 180,811.73 |
净资产
净资产 | 17,605,027.04 | 19,425,294.62 |
期间
期间 | 2022年度(经审计) |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129,641,560.75 | 74,614,149.27 |
净利润
净利润 | 2,336,793.44 | 1,820,267.58 |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白鹭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基于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全资子公司白鹭能源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业务布局、精简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白鹭能源,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率。
三、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白鹭能源,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白鹭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11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白鹭能源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尚需报地方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核准登记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