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09  新乡化纤(000949)公司公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做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二)对《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担保费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较为合理,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体现出股东单位对公司的支持。同意此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楚金桥 赵静 武龙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