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在新乡化纤116会议室8:00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武龙先生主持。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此页无正文,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楚金桥 赵静 武龙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