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2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年产3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基地合理化布局的需要,确保公司规模优势和市场占有率,稳定公司在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 “年产3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一期工程。
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图木舒克市达坂山工业园区。年产3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一期工程投资约为39,5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包括银行贷款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进行项目资金筹措。该项目计划于2024年一季度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周期12个月。
项目产品方案为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年产能1万吨。本项目工艺技术采用目前国内外纤维素长丝行业先进工艺,节能环保效果显著。项目设备拟采用升级型连续纺丝机,该纺丝系统高效,适用产品规格型号较广,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属目前国内外最先进智能的纺丝设备。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33,356万元,预计年新增销售利润约7,800万元。项目建成后,公司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