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4日下午1:30在公司办公楼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学新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公司自筹资金先期实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董事会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61,367.07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资金事项。(内容详见2024年6月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项目资金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