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部分董事的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部分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文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文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文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7,522股份,其将遵守有关离任董事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王文新先生辞职自董事会收到其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王文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文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不受影响。公司董事会已提名王中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时增补王中军先生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董事的更换程序。王文新先生辞职报告生效前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均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王文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对王文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王中军先生简历王中军先生,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白鹭集团监事、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除白鹭集团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