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鹭”)因“年产3 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 二期、三期工程建设需要,拟就相关项目申请银行贷款金额5.49 亿元,由公司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6 年3 月2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提供相关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9 亿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近期,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HTC650746600YBDB2026N002),约定公司为新疆天鹭与该银行签订 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650746600GDZC2026N002)下形成的主 债权本金5.49 亿元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天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 年3 月30 日,法定代表人: 季玉栋,注册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达坂山工业园,经营范围:纤维素纤维、合 成纤维、纱、线、纺织品的制造、染整等深加工和销售;棉浆粕的制造与销售; 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及技术对外服务;副产品元明粉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来料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 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新疆天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关键管理和财务等人 员均由公司委派。
3、新疆天鹭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4、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新疆天鹭的总资产144,075.29 万元,负债总 额91,173.72 万元,净资产52,901.57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21,936.67 万 元,利润总额1,468.12 万元,净利润3,356.67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新疆天鹭的总资产169,941.35 万元,负债总额 111,886.94 万元,净资产58,054.42 万元,2025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1,013.58 万元,利润总额5,152.84 万元,净利润5,152.84 万元。(未经审计)
5、新疆天鹭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 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 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49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子公司开展正常业务需要,有助于推动公司 整体业务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其关键管理和财 务等人员由公司委派,风险可控,获得该担保将有助于其拓展融资渠道,以满足 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被担保方未来有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 保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3,46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年度(202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08%。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76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 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HTC650746600YBDB2026N002);
3、新疆天鹭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 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650746600GDZC2026N002)。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