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顺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总法律顾问简历:
张顺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助理安全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历任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部长,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张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