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重药控股股票代码:000950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A1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A1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间接方式)
签署日期:2024年6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格式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5号格式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药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药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通用技术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重庆医健2%股权,进而取得重庆医健控制权,从而导致重庆化医集团间接减少持有重药控股股份所致。通用技术集团和重庆化医集团已分别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重庆市国资委的批复,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重庆医健2%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化医集团 | 指 |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
重药控股、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通用技术集团 | 指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医健 | 指 | 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本次交易、本次划转 | 指 | 重庆化医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重庆医健2%股权划转予通用技术集团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重庆化医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重庆医健2%股权划转予通用技术集团,通用技术集团进而取得重庆医健控制权,从而导致重庆化医集团间接减少持有的上市公司38.47%的股份 |
《无偿划转协议》 | 指 |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关于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格式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重庆市国资委 | 指 |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4504171888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注册资本 | 262523.215961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黄宗山 |
成立日期 | 2000年8月25日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A1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对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00年8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
通讯地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A1 |
通讯方式 | 023-6321901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市国资委持有重庆化医集团100%股权,为重庆化医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黄宗山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曾中全 | 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李良斌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胡英来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彭静 | 董事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姓名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廖庆轩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邓勇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杨昌学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黄勇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周卫平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袁泉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富伟年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重药控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直接持股数量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比例 |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 渝三峡A | 000565 | - | - | 40.55% |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化医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重庆生命科技与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渝三峡A 40.55%股权。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通用技术集团与重庆市政府拟开展战略合作,依托通用技术集团三大核心主业,大力投资重庆市相关产业,主要包括三个方向:1)支持重庆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2)与重庆市医疗机构开展深入合作;3)依托通用技术集团海外网络资源服务重庆产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走出去”和“引进来”。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一是上述重庆市与通用技术集团战略合作的整体考虑,二是为了促进重药控股业务发展,通用技术集团是以医药医疗健康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本次权益变动后将能够更好地在业务资源和融资渠道上赋能重药控股,提升其业绩表现,提高股东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重庆化医集团通过重庆医健间接持有上市公司664,900,8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47%,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系通用技术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重庆医健2%的股权,进而取得重庆医健控制权,从而导致重庆化医集团间接减少持有的上市公司664,900,8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8.47%。本次权益变动后,重庆化医集团不再控制重庆医健,不再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二、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5月31日,重庆化医集团(划出方、甲方)与通用技术集团(划入方、乙方)签署关于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1月31日。
2、标的股权: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无偿划转所持有的重庆医健2%的股权(对应重庆医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3、本次标的股权划转后,重庆医健仍然继续合法存续,划转标的股权涉及的全部股东权益、权利由乙方享有,同时由乙方承担标的股权的出资人义务。
4、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各项税金和费用,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
5、本次划转不涉及重庆医健及下属企业职工分流安置事项,重庆医健及下属企业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划转改变,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及福利不因本次划转降低,内部退养职工和工伤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的安置等事项不因本次划转发生变化。同时,乙方承诺,本次划转后保持重庆医健及下属企业职工队伍稳定。
6、重庆医健在股权交割日前已存在的债权债务(包括或有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
7、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定期限内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医财务公司”)有足够资金供重庆医健及下属企业取回在化医财务公司所储蓄款项本金约人民币10.44亿元及相应利息。在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内,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时向甲方归还贷款本金2,400万元及相应利息。具体金额以届时财务对账金额为准。
8、无偿划转协议自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无偿划转行为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主要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1、2024年5月29日,通用技术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划转事宜;
2、2024年5月30日,重庆化医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划转事宜;
3、2024年5月31日,重庆化医集团与通用技术集团签订《无偿划转协议》。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重庆市国资委的批复,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重庆医健2%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医健所持上市公司109,867,400股股份存在质押的情形,占重庆医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比例为16.52%。除前述情形
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过重庆医健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其他需披露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丧失对上市公司的间接控制权,不再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不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通用技术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对重庆医健2%股权划入方通用技术集团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确信通用技术集团主体合法、资信良好、受让意图明确。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由于正常业务经营产生的往来余额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重药控股的负债、未解除重药控股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储蓄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化医财务公司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在协议生效后一定期限由上市公司自化医财务公司取回。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划转所涉及的重庆医健2%股权存在质押予划入方通用技术集团的情形;存在冻结的情形,冻结申请人为通用技术集团。重庆化医集团与通用技术集团将根据《无偿划转协议》约定,于协议生效后解除前述冻结、质押。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通用技术集团未就本次划转签署附加特殊条件的补充协议,未就重庆医健2%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进行其他安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通用技术集团未就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进行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方式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通用技术集团签署的《无偿划转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重药控股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黄宗山
签署日期:2024年6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黄宗山
签署日期:2024年6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重庆市渝北区 |
股票简称 | 重药控股 | 股票代码 | 00095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A1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未直接持有,通过重庆医健间接持有664,900,806股 持股比例:未直接持有,通过重庆医健间接持有38.4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变动数量:664,900,806股(因丧失重庆医健控制权而间接减少) 变动比例:38.47%(因丧失重庆医健控制权而间接减少)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重庆医健2%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 方式:间接转让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说明:本次交易为无偿划转方式,不涉及资金来源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由于正常业务经营产生的往来余额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重药控股的负债、未解除重药控股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储蓄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化医财务公司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在协议生效后一定期限由上市公司自化医财务公司取回。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重庆市国资委的批复,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重庆医健2%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
(本页无正文,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黄宗山
签署日期: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