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发行永续债的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发行永续债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及资产负债结构,满足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重药股份或发行人”)进一步发展的资金需求,重药股份拟注册发行永续债(包括但不限于永续中期票据、可续期债产品等),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永续债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2.品种及期限:本次永续债的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在约定的每个重定价周期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将本次永续债期限延长一个重定价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次永续债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
3.发行条款:本次永续债可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等各类含权条款。
4.发行方式:本次永续债采用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或分次发行。
5.发行场所:本次永续债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也可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平台注册发行。
6.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施:本次永续债具体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施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审核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决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永续债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
等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8.决议有效期:本次永续债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永续债注册、发行、登记、上市等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永续债发行工作,更好的把握本次永续债发行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本次发行永续债的具体发行方案、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期限、具体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增信机制和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等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永续债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7.上述授权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永续债注册(备案)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次永续债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注册、备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