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26日上午10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阮澍先生、胡明峰先生、郭韶智先生、郑彬先生为现场表决,赵海涛先生、刘波先生、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澍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