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广济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5]号)核准,广济药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59元。截至2020年3月24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募集资金总额363,999,986.77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5,896,98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102,999.9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3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证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
1.募集资金总额 | 363,999,986.77 |
减:保荐及承销费用 | 5,423,599.80 |
2.实际银行到账余额 | 358,576,386.97 |
减: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项目 | 29,627,097.02 |
减: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 339,500.00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73,393,655.97 |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
减:2020年募投项目支出 | 60,049,368.81 |
加:2020年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及发行费用的净额 | 1,951,287.66 |
减:2021年募投项目支出(维生素B2现代化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 | 26,977,637.23 |
减:2021年募投项目支出(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 | 34,607,584.26 |
加:2021年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的净额 | 4,190,414.73 |
减:2022年募投项目支出(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 | 141,998,862.97 |
加:2022年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的净额 | 2,551,922.70 |
减:2023年募投项目支出(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 | 276,565.53 |
加:2023年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的净额 | 259.73 |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20年4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20年6月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户 | 期末余额(元) |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8111501012600697408 | 已销户 |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631840738 | 已销户 |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70160078801500002735 | 已销户 |
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416180100100174736 | 已销户 |
合计 | —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因公司公告的《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
2020-011)中仅明确“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孟州公司,未对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明确,因此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8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明确“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方式为按照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由公司向孟州公司增资,增资额为180,0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172,116,480.00元,自有资金7,883,520.00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29,627,097.02元,公司已
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39,500.00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29,966,597.0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9,627,097.0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39,5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济药业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披露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810.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6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693.0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维生素B2现代化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 | 否 | 11,259.29 | 11,259.29 | - | 11,297.70 | 100.34 | 2022年12月30日 | 是(注1) | 否 | |
2.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 | 否 | 17,211.65 | 17,211.65 | 27.66 | 18,056.01 | 104.91 | 2023年6月30日 | 不适用(注2)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339.36 | 7,339.36 | - | 7,339.36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810.30 | 35,810.30 | 27.66 | 36,693.07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35,810.30 | 35,810.30 | 27.66 | 36,693.0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维生素B2现代化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于2022年年底验收。2023年年度产生了以下效益:1、通过产业升级,公司维生素B2发酵单位及提取收率提高,产品单位成本下降。2、通过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公司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标准明显提高,顺利通过安全生产部门和环保部门验收。3、80%核黄素B2为本次改造项目品种,该产品需在欧盟注册,于2023年4月批准准入,8月份重启欧盟市场销售。多家客户对生产线及产品进行现场考查,并通过产品质量验证,得到客户认可,80%核黄素B2产品已在欧盟市场销售。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通过维生素B12 饲料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取得维生素B12饲料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2024年维生素B12产品生产根据市场行情决定产能,以销定产。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因公司公告的《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11)中仅明确“年产 1000 吨(1%)维生素 B12 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孟州公司,未对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明确,因此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8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明确“年产1000吨(1%)维生素 B12 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方式为按照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由公司向孟州公司增资,增资额为 180,000,000.00 元,其中募集资金 172,116,480.00 元,自有资金 7,883,520.00 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2,996.6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962.7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3.9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安定 | 刘祥茂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