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哲精化: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哲精化”)于2026年6 月1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公司继续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11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含已借款本金 余额),借款期限自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2025年9月9日,银亿控股与中 哲瑞和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8,7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3.76%)和对公司享有的全部应收款项转让给中哲瑞和,并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了 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同时中哲瑞和受让银亿控股对公司享有的所有债权。
2、截止2026年5月31日,中哲瑞和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借款实际形成的借款 本金及利息余额为4,630.91万元(其中本金905.47万元,利息3,725.44万元)。
3、鉴于上述借款期限即将到期,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 司(含孙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将前述借款额度调整为不超过6000万元 人民币(含已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期限自2026年6月19日至2027年6月18日。在此借 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提前还本付息,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可根 据实际资金情况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借款利率为不超过实际借款之 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其他借款条件不变。公司及 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及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和荣先生、杨评博先生、杨元周先生、温广东先生、 陈华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哲瑞和为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3.76%,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哲瑞和及其关联方借款事项构成 了关联交易。
7、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目前,公司已向交 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波中哲瑞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源路626号18-4-1室
4、法定代表人:杨和荣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中哲瑞和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哲瑞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中哲瑞和成立于2025年7月,暂未开展经营性业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出借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借款人:公司及子公司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生产与经营
3、借款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
4、定价依据:借款利率为不超过实际借款之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不 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借款期限:自2026年6月19日至2027年6月18日。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 可循环使用并可提前还本付息,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分笔借款或还款。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五、该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出发点,能够有效地提升公司 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按照 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 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6年5月31日,中哲瑞和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借款实际形成的借款本
金及利息余额为4,630.91万元(其中本金905.47万元,利息3,725.44万元)。年初至 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12.33万元,全部为公司向中哲瑞 和及其关联方借款产生的利息。
七、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独立董事审议,公司继续向关联企业借款有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切实需要。交易的定价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 次贷款基准利率,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 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并将 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继续向关联企业借款,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 经营,解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够促进公司及子公司快速运营和业务发展,有 利于保持上市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优化资本结构,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股 东回报水平。交易的定价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遵循 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向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决议。
2.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