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流程》和《内控评价手册》,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自2023年1月29日开始至2023年3月8日结束,严格依据《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流程》《内控评价手册》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并重点关注2021年度内控评价问题和2022年日常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点,对每项业务控制点逐一进行现场测评。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
(一)制定内控评价方案
审计监察部牵头制定内控评价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
(二)成立内控评价小组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整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成立内控评价领导组统一领导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
内控评价工作组设三个专业组,各专业组组长负责策划本组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评价部门、目标、任务、时间安排、责任人等内容,并按计划开展现场评价工作。
(三)实施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现场评价
1. 自我评价
2022年四季度,公司组织各部门对制度和流程进行设计和运行的合规性及有效性评价。
2. 独立评价
对照标准控制措施,各小组按照分工和计划进行现场评价,判断内部控制有无设计缺陷及运行缺陷,并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评价,同时提出整改建议,编制内控自评缺陷汇总表,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四)评审确认及整改计划提报
内控评价工作组对内控缺陷认定情况进行统一评审。被评价部门确认内控缺陷后制定整改计划。
(五)编制内控评价报告
审计监察部根据自我评价和专项评价结果,编制内控评价报告,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22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共发现问题缺陷28项,均为非财务报告缺陷。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均认定为一般缺陷,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2.7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7.65%;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财务报告、全面预算、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工程项目、采购业务、营销管理、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担保业务、业务外包、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全面预算、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营销管理、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有效制衡机制。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监事会会议,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组织架构
2022年度未进行组织架构调整。2022年度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作均能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划分情况开展日常工作,组织运行有效。
(3)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监察部作为独立于其它管理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管理流程》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核查工作,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有权直接向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公司监事会报告,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4)人力资源
2022年内控评价中,人力资源模块发现内控缺陷2项,均为执行缺陷。缺陷分布在劳务派遣管控和考勤管理控制点。
缺陷表现为劳务派遣费用支付证明材料不足、考勤提报证明
材料不足。
(5)企业文化
公司大力培育宣贯集团公司 “客户满意是我们的宗旨”的核心价值观,“不争第一就是在混”的激情文化、“一天当两天半用”的效率文化以及“约法三章”、“四个永葆”、领导干部“八不用”的团队文化等优秀企业文化理念,积极营造全员创业和创新的良好文化氛围,让优秀的文化理念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
2. 风险评估
2022年度公司组织对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共计识别风险155项次,经过系统评审,确认7项为公司级风险并进行季度监控和预警,截至2022年底,公司未实际发生重大风险,风险管控有效。
3.重点控制活动
(1)采购业务
2022年内控评价中,采购业务模块发现内控缺陷6项,其中1项为设计缺陷,5项为执行缺陷。缺陷主要分布在供货比例分配、独家供货、招标管理、二方审核等控制点。
缺陷表现为供货比例管控不到位、因质量问题/试用不合格/不签订质量协议等原因导致独家供货、非生产招标过程管理不规范等。
(2)资产管理
2022年内控评价中,资产管理模块发现内控缺陷5项,均为执行缺陷。缺陷主要分布在设备调拨管理、产成品管理、返修
车物料管理、原材料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控制点。
缺陷表现为设备调拨手续未按要求办理、产成品积压考核未落实、返修车拆解物料管理不规范、原材料过期、办公用品管理不规范等。
(4)销售管理
2022年内控评价中,销售管理模块发现内控缺陷3项,均为执行缺陷。缺陷主要分布在借车管理、LTC流程管控、车辆运输费用管理等控制点。
缺陷表现为借车超期未归还且未按要求申请续借、存在立项时间不明确现象、车辆运输费用挂账不及时且不准确等。
(5)研究开发
2022年内控评价中,研究开发模块发现内控缺陷7项,其中1项为设计缺陷,6项为执行缺陷。缺陷主要分布在胎模检具管理、产品开发与淘汰、FMEA管理、研发项目管理、控制计划管理等控制点。
缺陷表现为胎检具样板制作不及时、模具管理不善、FMEA识别与调整未能结合客户新需求、特殊特性识别不全面、研发项目执行与制度要求不符、研发项目过程跟踪不到位、产品研发计划/淘汰计划审批不及时等。
(6)工程项目管理
2022年内控评价中,工程项目管理模块发现内控缺陷1项,为执行缺陷。缺陷分布在工程项目结算控制点。
缺陷表现为因未及时报送结算审计,导致工程项目无法测量
和结算。
(7)财务报告
2022年内控评价中,财务报告管理模块发现内控缺陷1项,为执行缺陷。缺陷分布在成本管理控制点。
缺陷表现为公司成本奖惩工作未按制度要求开展。
(8)合同管理
2022年内控评价中,合同管理模块发现内控缺陷1项,为执行缺陷。缺陷分布在合同用章、签字、存档等控制点。
缺陷表现为通盛科技合同管理不规范,如合同/协议单方盖章、部门章代替合同章、用章内容审查不到位、复印件存档、合同/协议无授权代表签字、合同存档年份混乱、无统一编码规则等。
4. 信息与沟通
2022年内控评价中,信息与沟通要素发现内控缺陷1项,为设计缺陷。缺陷分布在生产异常考核控制点。
缺陷表现为通盛科技生产异常管理办法存在设计缺陷,无相关考核标准。
5. 内部监督
2022年内控评价中,内部监督要素发现内控缺陷1项,为执行缺陷。缺陷分布在内控工作实施控制点。
缺陷表现为年度内控工作未能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并出具内控检查问题报告。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控评价手册》《内部
控制评价管理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被检查企业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为重大缺陷。a)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b) 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c)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
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d)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定量标准
根据该内部缺陷可能导致被检查单位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的重要程度,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项目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的3% |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 | 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被检查单位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为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a) 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b)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c) 抽样测试,计算缺陷数的比例或未执行控制点的比例超过
20%;d) 下属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e) 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f) 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g) 被媒体曝负面新闻,产生较大负面影响;h) 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重大缺陷);i) 发生重大负面事项,并对中通客车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重大缺陷)。
(2)定量标准
根据该内部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项目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50万元(含)—500万元 | 500万元(含)—1000万元 | 1000万元及以上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022年度内控评价缺陷均为非财务报告缺陷,未发现财务报告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28项,其中3项为设计缺陷,25项为执行缺陷。具体缺陷情况描述及整改计划详见附件《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缺陷及整改计划表》。
四、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单位负责人:李百成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