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9  中通客车(0009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3-051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拟变更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云刚 (项目合伙人),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加入立信事务所,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并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商务服务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晓妮,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5月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首一,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并复核 1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涉及的行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商务服务业、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根据招标情况确认2023年度审计费用7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完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规,理由恰当。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变更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十一届一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3、十一届二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