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李洪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将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该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92,903,93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7,787,118.08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李洪武先生,1962年出生,法学硕士。1984年7月至2022年9月任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院聘教授。现任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任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