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晓明
作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晓明,197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历任山东烟台麦特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现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
本人自2020年4月7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随后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6次,其中现场会议1次,通讯会议5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会议前,主
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董事会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内容进行了审核。确保了上述事项的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各类重大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2、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于2024年4月份,通过核查公司2023年度报告所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同时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认为公司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真实、合理。
3、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就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事项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专业背景符合有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形的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发生。
(四)到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等进行沟通交流。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项目建设、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跟踪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日常收集公司及行业相关资料,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五)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审计报告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
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重点关注情况
2024年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12项议案,没有不同意见。
(一)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4、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2024年8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4年中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三)2024年10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何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李洪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谨慎、勤勉、忠实、专业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能认真查阅资料,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沟通询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审慎、认真、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晓明2025年4月26日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德建
作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德建,1973年出生,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历任山东医科大学计财处副科长,山东大学计财处科长。现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兼任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2023年3月21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随后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6次,其中现场会议1次,通讯会议5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
项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于2024年年初参加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报告审计的工作会议,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审计工作情况、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最终形成决议。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我们与公司、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就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审慎讨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董事会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审核。确保了上述事项的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各类重大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就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专业背景符合有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形的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发生。
(四)到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等进行沟通交流。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项目建设、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跟踪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日常收集公司及行业相关资料,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五)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审计报告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重点关注情况
2024年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12项议案,没有不同意见。
(一)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4、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2024年8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4年中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三)2024年10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何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李洪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谨慎、勤勉、忠实、专业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能认真查阅资料,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沟通询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审慎、认真、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德建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