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6年3月份)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且不低于1 亿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6 月7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34)。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因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 年7 月11 日起,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 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4.95 元/股(含)。因实施2025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自2025 年11 月12 日 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4.95 元/股(含)调整至人民 币14.9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8 日、2025
年11 月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255,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1.56%,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33 元/股,最低价为10.49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1,43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