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产融: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电投产融(000958)公司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有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审阅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核查了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经对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决策程序等进行核查,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3年上半年公司与其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并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且信息披露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以前期间对外担保累计至本报告期已履行完成,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按照《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信息披露准确、完整,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不存在与上市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财务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财务存在违反监管要求的情形。财务公司2023年半年度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财务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何平林 胡三高 韩杰

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