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首钢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