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4  锡业股份(000960)公司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有关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和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合理,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有利于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要求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如下:

1、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无对外提供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累计审批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638,960.12万元的1.22%,其中累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20,000万元。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董事会累计审批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638,960.12万元的1.22%。

2、2023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事宜,每月与关联方进行结算,均为正常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与控股股东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未出现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及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2023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风险,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进行了良好执行,严格执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袁蓉丽 王道斌 于定明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