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业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袁蓉丽女 士、王道斌先生、于定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袁蓉丽女士、王道斌先生、于定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三位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